只許州官放火,不許百姓點燈,本此。 《古今譚概》 · 明代 · 出自 《田登爲郡守》 出處詩文 田登爲郡守 《古今譚概》 明代 田登作郡守,怒人觸其名,犯者必笞,於是舉州皆謂“燈”爲“火”。值上元張燈,吏揭榜於市,曰:“本州依例放火三日。”故語雲:“只許州官放火,不許百姓點燈”,本此。 查看完整詩文 → 廣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