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自暴者,不可與有言也;自棄者,不可與有爲也。言非禮義,謂之自暴也;吾身不能居仁由義,謂之自棄也。」
— 孟子 · 先秦 · 孟子·離婁章句上·第十節
譯文
自己戕害自己的人,是不可能與他有交流成果的;自己拋棄自己的人,不可能與他合作幹出成績。說話詆譭禮義的人,這是戕害自己;自認爲不能守仁行義的,這是拋棄自己。
賞析
人本來都有天賦的善性,可有的人卻“曠安宅而弗居,舍正路而不由”,有很好的精神家園而不住,有正路而不走,否定禮義,不能自覺居仁由義,這是自暴自棄。
註釋
暴:殘害,糟蹋。非:詆譭,破壞。
廣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