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叩以吏曾呵詰乎?

方苞 · 清代 · 出自 《逆旅小子》

出處詩文

逆旅小子 方苞 清代

戊戌秋九月,餘歸自塞上,宿石槽。逆旅小子形苦羸,敞佈單衣,不襪不履,而主人撻擊之甚猛,泣甚悲。叩之東西家,曰“是其兄之孤也。有田一區,畜產什器粗具,恐孺子長而與之分,故不恤其寒飢而苦役之;夜則閉之戶外,嚴風起,弗活矣。”餘至京師,再書告京兆尹,宜檄縣捕詰,俾鄉鄰保任而後釋之。
逾歲四月,復過此裏,人曰:“孺子果以是鼕死,而某亦暴死,其妻子、田宅、畜物皆爲他人有矣。”叩以“吏曾呵詰乎?”則未也。
昔先王以道明民,猶恐頑者不喻,故“以鄉八刑糾萬民”,其不孝、不弟、不睦、不姻、不任、不恤者,則刑隨之,而五家相保,有罪奇邪則相及,所以閉其塗,使民無由動於邪惡也。管子之法,則自鄉師以至什伍之長,轉相督察,而罪皆及於所司。蓋周公所慮者,民俗之偷而已,至管子而又患吏情之遁焉,此可以觀世變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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