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六計 · 攻戰計 · 借屍還魂
有用者,不可借;不能用者,求借。借不能用者而用之,匪我求童蒙,童蒙求我。
有用者,不可借;不能用者,求借。借不能用者而用之,匪我求童蒙,童蒙求我。
待天以困之,用人以誘之,往蹇來返。
逼則反兵,走則減勢。緊隨勿迫,累其氣力,消其鬥志,散而後擒,兵不血刃。需,有孚,光。
類以誘之,擊蒙也。
摧其堅,奪其魁,以解其體。龍戰於野,其道窮也。
不敵其力,而消其勢,兌下乾上之象。
乘其陰亂,利其弱而無主。隨,以嚮晦入宴息。
存其形,完其勢;友不疑,敵不動。巽而止蠱。
小敵困之。剝,不利有攸往。
形禁勢格,利從近取,害以遠隔。上火下澤。
兩大之間,敵脅以從,我假以勢。困,有言不信。
頻更其陣,抽其勁旅,待其自敗,而後乘之。曳其輪也。
大凌小者,警以誘之,剛中而應,行險而順。
寧僞作不知不爲,不僞作假知妄爲。靜不露機,雲雷屯也。
假之以便,唆之使前,斷其援應,陷之死地。遇毒,位不當也。
借局佈勢,力小勢大。鴻漸於陸,其羽可用爲儀也。
乘隙插足,扼其主機,漸之進也。
兵強者,攻其將;將智者,伐其情。將弱兵頹,其勢自萎。利用禦寇,順相保也。
虛者虛之,疑中生疑。剛柔之際,奇而復奇。
疑中之疑。比之自內,不自失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