捲六十七
代宗夢黃衣童子歌 /
代宗夢黃衣童子歌 /
《麗辭》是《文心雕龍》的第三十五篇,論述文辭的對偶問題。“麗”,即耦,也作偶,就是雙、對。講究對偶,是我國文學藝術獨有的特色之一;對偶的構成,和漢字的特點有重要關係。所以,從我國最早的文獻《易經》、《尚書》等,直到現在的文學作品以至一般著作,也常用對偶。本篇就是對這一重要問題所做初步總結。 /
古丈夫與毛女吟 /
秦始皇造陵時民歌 /
《比興》是《文心雕龍》的第三十六篇,專論比、興兩種表現方法。賦、比、興是我國古代詩歌創作的重要傳統。對於賦,劉勰在《詮賦》篇已結合對辭賦的論述講到一些。本篇只講比、興,除二者關係較爲密切外,也說明劉勰認爲在藝術方法上,比、興兩法更值得探討和總結。對比、興的理解,歷來分歧甚大。劉勰在總結前人的基礎上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,這些意見對比、興傳統方法的發展,有着一定的影響。 /
時人為三耳秀纔語 /
《誇飾》是《文心雕龍》的第三十七篇,專論誇張手法的運用。 /
楚狂接輿歌 /
《事類》是《文心雕龍》的第三十八篇,論述詩文中引用有關事類的問題。所謂“事類”,包括故實或典故在內,但劉勰在本篇所講“事類”,有兩個方面的內容:一是文學作品中引用前人有關事例或史實,一是引證前人或古書中的言辭。這比通常所說“典故”的範圍要大得多。 本篇分三個部分。第一部分講“事類”的含義、作用以及古來運用事類的概貌。劉勰認爲運用事類的主要意義,在於“援古證今”、“明理”、“徵義”。 第二部分由纔與學的關係進而論述廣博學識的必要。對纔與學兩個方面,劉勰除強調二者必須“表裏相資”、“主佐合德”外,更提出“將贍纔力,務在博見”,這是很值得註意的觀點。他認爲文學創作是“纔爲盟主,學爲輔佐”,這種說法似近於天纔論,特別是“文章由學,能在天資”之論,更是如此。但劉勰並非天纔決定論者,而強調纔與學必須“表裏相資”纔能發揮作用;更不認爲作者的纔力是天生不變的,只要堅持學習,廣聞博見,就可豐富其纔力。所以,這部分正以論述必須有廣博的學識爲主。最後提出運用事類的基本要求是:學識要博,取用應約,選擇必精,道理須核:事類要用在文章的關鍵地方,而不要用於無關緊要的閒散之處。 /
周顛歌 /
《練字》是《文心雕龍》的第三十九篇,探討寫作中如何用字的問題。劉勰正確地認識到,文字是語言的符號,是構成文章的基礎;所以,如何用字,是文學創作的一個重要問題。本篇所論,正以詩賦等文學作品爲主,而不是泛論一般的用字問題。但本篇只論用字,不是全面論述文學語言問題,還須結合《章句》、《麗辭》、《比興》、《誇飾》、《物色》等有關篇章的論述,纔能瞭解到劉勰對文學語言的全面意見。 /
三官申為楊君及安妃諺謠 /
《隱秀》是《文心雕龍》的第四十篇,論述“隱秀”在文學創作中的意義和如何創造“隱秀”問題。 /
時人為釋支謙語 /
《指瑕》是《文心雕龍》的第四十一篇,論述寫作上應註意避免的種種毛病。 本篇分三個部分。第一部分首先論避免瑕病的必要,認爲文學作品極易廣爲流傳並深入人心。古今作者在寫作中很難考慮得全面周到,而文章稍有污點,就千年萬載也洗刷不掉,所以說避免瑕病“可不慎歟”。其次用實例說明內容上的四種重要毛病:一是用詞不當,二是違反孝道,三是尊卑不分,四是比擬不倫。 第二部分從用字用義方面提出當時創作中存在的三個問題:第一是用字“依希其旨”,含意模糊不清。其中舉到的“賞際奇至”、“撫叩酬即”二例,由於其原文今不可考,它本身又是含意不明的典型,所以,有關這幾句的論述,現在也難得確解。但用意含糊確是當時的弊病之一,劉勰對這種傾曏的批評,總的精神是對的。第二是在字音上的猜忌而出現的問題,這和當時文人多習字音反切有關,沒有什麼普遍意義。第三是剽竊他人文辭,劉勰用小偷大盜來嘲諷這種行爲,指出偷來的文辭“終非其有”;但古今有別,不可一概而論。 /
司馬相如琴歌 /
《養氣》是《文心雕龍》的第四十二篇,論述保持旺盛的創作精神問題。所謂“神疲而氣衰”。本篇所講的“氣”,是和人的精神密不可分的,所以常常“神”、“氣”並稱。其主要區別在於:“氣”是人體所具有的內在因素,精神則是“氣”的外在表現。因此,在本篇具體論述中,或稱“氣”,或稱“神”,或稱“精氣”等,大都是措辭上的變化,並無實質區別。黃侃《文心雕龍札記》說:“養氣謂愛精自保,與《風骨》篇所雲諸‘氣’不衕。此篇之作,所以補《神思》篇之未備,而求文思常利之術也。”文思的通塞,的確和作者精神的盛衰有關,但《神思》和《養氣》兩篇所論,也有其各不相衕的旨意。 /
汴州人為董晉歌 /
《附會》是《文心雕龍》的第四十三篇,主要是論述整個作品的統籌兼顧問題。所謂“附會”,分而言之,“附”是對表現形式方面的處理,“會”是對內容方面的處理。但這兩個方面是不能截然分開的;本篇強調的是“統文理”,所以,雖有“附辭會義”之說,並未提出分別的要求或論述。 本篇有三個部分。第一部分論“附會”在寫作中的必要性及其基本原則。劉勰強調,“附會”的工作,就像“築室之須基構,裁衣之待縫緝”一樣重要。他認爲構成作品的情志、事義、辭采和宮商四個部分,情志是最主要的,其次是表達情志所用的素材(事義),辭采和音節雖是更次要的組成部分,但和人必有肌膚、聲色一樣,也是不可缺少的。必須首先明確這個原則,纔能輕重適宜地處理好全篇作品。 /
汪藻引諺 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