紹興祀大火十二首 捧俎用《豐安》
火遵其令,無物不長。 / 視此牲牢,務得其養。
宋代 6,036 首詩詞
郊廟朝會歌辭,是古代所謂的“大著作”,每一新朝建立,都必須重撰新樂新辭,以示改朝換代。宋朝建立伊始,於太祖建隆元年(九六○)二月,翰林學士兼判太常寺竇儼即上言:“三五之興,禮樂不相沿襲。洪惟聖宋肇建皇極,一代之樂宜乎立名,樂章固當易以新詞,式遵舊典。”從之,因詔儼專其事。儼乃改周樂文舞《崇德之舞》爲《文德之舞》,武舞《象成之舞》爲《武功之舞》,改樂章“十二順”爲“十二安”,蓋取“治世之音安以樂”之義。祭天爲《高安》,祭地爲《靜安》,宗廟爲《理安》,天地、宗廟登歌爲《嘉安》,皇帝臨軒爲《隆安》,王公出入爲《正安》,皇帝食飲爲《和安》,皇帝受朝、皇後入宮爲《順安》,皇太子軒縣出入爲《良安》,正鼕朝會爲《永安》,郊廟俎豆入爲《豐安》,祭享酌獻、飲福受胙爲《禧安》,祭文宣王、武成王衕用《永安》,籍田、先農用《靜安》。此後樂章名稱迭有增加和變化,至仁宗康定二年(一○四一),已擴展爲“自《景安》而下七十五章,率以安名曲”。歌辭一般則由皇帝親撰或分命大臣與兩製儒館之士撰述。 郊廟朝會歌辭,前八捲以中華書局排印本《宋史》爲底本,酌校《宋會要輯稿》(簡稱會要)等。編排規格,則酌參考《全唐詩·郊廟歌辭》予以調整。《宋會要輯稿》多出底本之詩,編爲第九捲。
火遵其令,無物不長。 / 視此牲牢,務得其養。
皇念有神,介我戩穀。 / 登時休明,有此美祿。
誰其祀神,知神嗜好。 / 閼伯祀火,爲神所勞。
神既貺施,嗜我飲食。 / 申以累獻,以承靈億。
登降上下,奠璧獻斝。 / 音送粥粥,禮無違者。
燁燁我宋,火德所畀。 / 用火紀時,允惟象類。
樂音上達,粵惟出虛。 / 火性炎上,亦生於無。
火在六氣,獨處其兩。 / 感生維君,繄辰克相。
星入於戌,與火俱詘。 / 火出於辰,與星俱伸。
屹彼嘉壇,赤伏始屆。 / 掞光耀明,洋乎如在。
維莫之春,五陽發舒。 / 日之夕矣,三星在隅。
二七儲神,與天地並。 / 孰儷厥德,聿惟南正。
有嚴在滌,陳彼牲牢。 / 孔碩其俎,薦此血毛。
孰爲大辰,維北有鬥。 / 曾是彗星,斯名孔有。
周設司爟,雖列夏官。 / 仍襲孔易,闓端實難。
潛之伏矣,柞槱既休。 / 有俶其來,榆柳是求。
五運惟火,寔宗衆陽。 / 宿壯用明,千載癒光。
赫赫皇圖,炎炎火德。 / 侈神之賜,奄有方國。
火星之躔,有燁其光。 / 表於辰位,伏於戌方。
季秋之月,律中無射。 / 農事備收,火功告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