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友士”藥方藏深意
M兄: 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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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蔣玉菡情贈茜香羅”一回,寫在馮紫英家中,賈寶玉、馮紫英、薛蟠及錦香院的妓女雲兒一起發令飲酒唱曲,各人所說的“女兒悲、愁、喜、樂”四句及所唱曲文,不但契合各人性格,生動貼切,而且暗含着許多對書中人物與情節發展的提示,人們已寫過不知多少篇文章,分析這一描寫,特別是對賈寶玉的《紅豆曲》,還有關於薛蟠的那些細節,都已形成濫觴;可是,馮紫英在那一場合所唱的《可人曲》,卻鮮爲人註意。 /
已故前輩作家葉聖陶曾特別指出:《紅樓夢》第十一回中,有一闕寫寧國府會芳園中秋色的小令;這樣的寫景法,在全書中是個孤例,值得註意,他提出了問題,卻未回答問題,也未見有人站出來接過這一問題加以破譯。 /
《廣陵懷古》是《紅樓夢》第五十一回薛寶琴所作的燈謎詩第五首。這一回中她所作的十首懷古燈謎詩,不僅“懷往事,又暗隱俗物十件”,而且有深意藏焉。一般的研究者都認爲,這十首詩,與五十回中寶玉、寶釵、黛玉所作的三首燈謎詩,是與第五回寶玉神遊太虛境時所見聞的冊簿與曲子相呼應、相補充的。也就是說,這十首詩實際上暗示着書中十位女子的命運。這一點基本上也已成爲絕大多數研究者的共識。但在究竟每一首暗示着金陵哪一釵的解釋上,卻衆說紛紜,難取一致。 /
《紅樓夢》第五回通過太虛幻境有關秦可卿的冊頁詩和[好事終]曲兩次指明:“漫言不肖皆榮出,造釁開端實在寧。”“萁裘頹墮皆從敬,家事消亡首罪寧。”由此推測,八十回後賈府被抄家治罪,應該是寧國府罪過最大禍事最重。高鶚續書時,確實把寧國府的禍事寫足了,“府第入官,所有財產房地等並家奴等俱造冊收盡”,赫赫寧府只剩得尤氏婆媳並佩鳳偕鸞二妾。榮國府卻得以保全而且“復世職政老沐天恩”。賈赦一家僅賈赦本人被鞫,賈璉鳳姐喪失了財產,人卻逍遙法外。獨寧國府不僅賈珍,連賈蓉也被鞫,徹底完蛋,這究竟是出於何等重罪?高鶚實在無法寫圓。據他寫來,賈珍被參的罪狀,一是“強佔良民妻女爲妾不從逼死”,這是指尤二姐一事,但娶尤二姐的是賈璉,先指使已和尤二姐退婚的張華告狀後來又遣人追殺張華,並加以凌辱而造成尤二姐死亡的是王熙鳳,賈珍充其量是他們的幫兇,怎算得上“首罪”“首犯”?二是其妻妹尤三姐自刎掩埋未報官,這樣的罪過實在重不到哪兒去;當然,賈珍在國孝家孝期間以射鵠子爲名,聚衆賭博,也是一罪,但也並非什麼了不起的大罪。 /
“賈元春纔選鳳藻宮”後,大觀園建成,於是“榮國府歸省慶元宵”,元妃進園遊幸,乃命傳筆在硯伺候,親搦湘管,爲園中重要處賜名。對原來寶玉等所擬匾額,她只改了一個——將“紅香綠玉”,改爲了“怡紅快綠”,寶玉對此渾然不覺,奉命作詩時,在“怡紅院”一首中,草稿裏仍有“綠玉春猶捲”字樣;偏薛寶釵心眼兒細,急忙悄推寶玉提醒他:元妃因不喜“紅香綠玉”四字,纔改成“怡紅快綠”,你這會子偏用“綠玉”二字,豈不是“有意和他爭馳了?”又教給寶玉,用唐錢翊的“冷燭無煙綠蠟幹”典,以“綠蠟”來取代“綠玉”;並嘲笑寶玉的惶急無措,譏笑他說:虧你今夜不過如此,將來金殿對策,你大約連“趙錢孫李”都忘了呢!……這一情節,歷來論家都認爲是刻畫薛寶釵性格思想的重要筆墨,有關分析屢見不鮮;但現在要問:難道曹雪芹寫元妃改匾,僅是表現她偶然不喜,並無深意嗎?難道這一細節,僅是爲了用以去刻畫薛寶釵嗎? /
“未嫁先名玉,來時本姓秦”,系南北朝梁劉瑗《敬酬劉長史詠名士悅傾城》一詩裏面的兩句,流傳很廣的《玉臺新詠》裏就收有這首詩,脂硯齋評語裏也引用過它,並說“二語便是此書大綱目、大託比、大諷刺處”,雖然這條脂批是寫在第七回秦鍾見鳳姐一段處,似乎是針對秦鍾說的,但秦鍾在第十六回也就一命嗚呼,此後再難出現,光爲秦鍾出此二語,並認爲是“此書大綱目、大託比、大諷刺處”,很難讓人想通,考慮到脂硯齋“命芹溪刪去”“淫喪天香樓”一節,嚴格把握“此書不敢幹涉朝廷”的“政治標準”,這句評語也許是有意“錯位”,但不管怎麼說,它還是逗漏出了一個消息:在《紅樓夢》的“寫兒女的筆墨”的表面文本下面,實在是深埋着另一個寫朝廷權力鬥爭的“隱文本”,而在這個“隱文本”之中,元春與秦氏是牽動着賈府禍福的兩翼,元春是容不得在度過了“天香樓危機”後,再在歸省中看到“玉”字上匾的,其細密心理,雖有薛寶釵察覺其表,卻並不知其內裏,賈府諸人更懵然不覺,而《紅樓夢》一書的讀者們,也大都被作者瞞蔽過了,怪道是“都雲作者癡,誰解其中味”!
《紅樓夢》第五回裏關於元春的判詞,有“三春爭及初春景”句,一般論者都把“三春”解釋爲迎春、探春和惜春,如馮其庸等主編的《紅樓夢大辭典》就把這句的含義說成“隱指迎春、探春、惜春三姐妹的命運不如元春的榮耀顯貴”。但在關於惜春的判詞裏,卻又有“勘破三春景不長”一句(關於她的曲《虛花誤》頭一句也是“將那三春看破”),上述詞典則解釋爲“惜春從三個姐姐——元春、迎春、探春的不幸命運中看破紅塵”。按這樣的解釋,似乎只要從元、迎、探、惜裏任意抽出三位加以排列組合,都可說成“三春”,而元、迎、探、惜的名稱設計本是以“原應嘆息”爲諧音的,似不可隨意割裂。到了第十三回,秦可卿給王熙鳳託夢,又有“三春去後諸芳盡,各自須尋各自門”的讖語,如果這句話裏的“三春”還是指四姐妹中的三位,那麼,究竟是哪三位呢?解釋起來,可實在費思量了!上述辭典卻還是想當然地解釋爲元、迎、探三春,細想一下,這樣解釋實在很難說通,如果“去後”是“死後”的意思,那麼只有元、迎兩春;如果“去後”是“遠去(嫁)後”,那麼只有一個探春;如果“去後”是“出家後”,那麼只有一個惜春,怎麼歸併衕類項,也得不出“三春”來。上述辭典是把元、迎之死與探的遠嫁歸併爲“遭受毀滅”的悲慘命運,故得三,但惜春的遁入空門,難道就不悲慘嗎?而且,按曹雪芹的構思,在已遺失的八十回後的篇幅裏,惜春很可能是在探春遠嫁前就先悲慘地埋葬青春的,況且探春的遠嫁雖有不得已的痛苦一面,但也由此比元、迎、惜命運的悲慘度減弱,還談不到是“遭受毀滅”。秦可卿的“三春去後諸芳盡”一句裏的“三春”,不大可能是選出元、迎、探爲座標而排除掉惜春,她似乎要說“四春去後諸芳盡”纔合乎以人爲座標的邏輯;更深一步想,“諸芳”裏如林黛玉,也未必是在元、迎、探、惜中的“三春去後”纔“盡”的,她很可能在元、迎兩春死後就先於探、惜而“盡”了。 /
【附】周汝昌 /
“雙懸日月照乾坤”,這是《紅樓夢》第四十回“金鴛鴦三宣牙牌令”情節裏一句令詞兒,歷代許多讀者都是馬馬虎虎地就讀了過去,周汝昌先生卻鄭重地告訴我們,這裏頭隱藏着一件公案,那就是在乾隆四年(1739年),出現了打算顛覆乾隆帝位的一股政治勢力,他們以康熙朝的廢太子胤礽的兒子弘皙爲首,儼然組織起了“影子政權”,圖謀行刺乾隆,取而代之,那短時間的情勢,比喻爲“雙懸日月照乾坤”,真是恰切得很。 /
【附】周汝昌先生壬午九月信 /
康熙一朝,曹氏備受恩寵,享盡榮華富貴,所以折射到《紅樓夢》一書中,便有第十六回中借趙嬤嬤和鳳姐兒之口的釅釅懷舊之情,他們說起“當年太祖皇帝仿舜巡的故事”,“那時……咱們賈府正在姑蘇揚州一帶監造海舫,修理海塘,只預備接駕一次,把銀子都花得淌海水似的!”鳳姐他們“王府也預備過一次”,而“如今現在江南的甄家……獨他家接駕四次……別講銀子成了土泥,憑是世上所有的,沒有不是堆山塞海的,‘罪過可惜’四個字竟顧不得了!”但在第七十五回中卻明文寫到,“甄家犯了罪,現今抄沒傢俬,調取進京治罪”,甄家“纔來了幾個女人,氣色不成氣色,慌慌張張的”,他們到了賈府上房,“還有些東西”(顯然是寄頓隱瞞的財產);雖曹家的事在小說中化爲了甄、賈二家,這情節是源於康熙死後曹家的實際遭遇,當無可爭辯。小說中所寫的賈府,相當於康、雍交替期,與雍、乾交替期的曹家境況,一方面,已呈死而未僵的百足之蟲的窘態,另一方面,又似乎有點“中興”的苗頭,卻又危機四伏;賈母因究竟親歷過盛時光景,所以氣派未曾大減(如第四十二回,王太醫來給她看病,她那份尊貴威嚴,那“當日太醫院正堂王君效,好脈息”的“居高臨下”的口氣;再如第五十七回,王太醫來給寶玉看病,她竟說:“若耽誤了,打發人去拆了太醫院大堂!”這樣的話,是賈赦、賈政、賈珍等都不可能說出來的);但畢竟康熙死後換上了雍正皇帝後,此皇帝可是一點也不喜歡曹家的,甚至還相當地厭惡,因爲康熙在世時,沒有幾個人對後來登上寶座的雍王“行情看好”,康熙所封的太子是老二,曹家與皇太子自然親密交好(如皇太子曾命其乳公凌普曏曹寅處“取銀”,一次就是兩萬兩!)雖然康熙後來一度把這位太子廢黜了,可是他也沒有另立太子,尤其看不出他把老四雍王認定爲繼承人,倒是對他的小兒子十四王子似乎越來越喜歡起來,因此,曹家繼續與原皇太子相好,與另外的幾個王子拉關係、套近乎,也都很自然,在雍正皇帝登基前也都並無多大的危險感,萬沒想到的是,偏偏曹家對其“政治投資”最少的雍王繼承了康熙的皇位,這一情勢折射到《紅樓夢》裏,就是賈家確實很想和新皇帝建立類似與當年與康熙那樣的關係,卻投靠無門;既如此,原來相好的幾個王子,似乎也未必不能把雍正拱下臺,取彼而代之,所以,他們憑着“老交情”要賈家代其藏匿個什麼,賈家一來舊情難捨,二來——這是更重要的——也必得留個“後手”,乃至於巴不得由他們相好的某位王子,早成大業,好使賈府的地位不僅穩固,還可再加提升……於是一方面賈府把元春想方設法送進宮去,並儘可能讓元春能在接近“當今”時獲寵,另一方面則繼續藏匿庇護秦可卿,直到實在無望,只好任其“畫梁春盡落香塵”;這樣地兩面應付,自然是“心神不定”,任何來自宮廷的消息,只要尚屬模糊,他們就一定唬得惶惶不可終日…… /
這是真的:我們今天不雲作者癡,我們努力地品其中味,但這“倒像有幾千斤重的一個橄欖”,我們幾時得以真解其味!
水溶,這是《紅樓夢》裏北靜王的名字。永瑢,這是乾隆第六個兒子的名字。永瑢兩個字各減一筆,便是水溶,再明顯不過。那麼,小說裏北靜王的原型,是不是永瑢呢?永瑢後來過繼給慎靖郡王允禧(乾隆的叔叔)爲孫,先降襲貝勒,後晉質郡王,“靖”“郡”這些字眼都與“靜”很接近,看來,北靜王原型問題,可以拍闆定案了。但是,且慢。細查一下年代,問題來了。我們在《紅樓夢》現存最早的本子甲戌本裡,就可以看到北靜王形象出現,而且在後來各種抄本裡,關於北靜王的文字都很穩定,但是脂硯齋甲戌再評本的那個甲戌是乾隆十九年(1754年),該年永瑢纔剛剛十一歲,也就是說他乾隆八年(1743年)纔出生,曹雪芹至少要比他大二十歲,曹雪芹構思與初撰《紅樓夢》時,永瑢還是一個嬰兒,並且永瑢是在乾隆二十四年(1759年)年底纔過繼給允禧爲孫的(允禧在頭年五月去世,去世時纔有“靖”的諡號),那離曹雪芹辭世也就只有三年的樣子。這樣看來,曹雪芹筆下的北靜王,原型採樣應該還有別的真實人物。 /
【附】周汝昌先生壬午九月十九日信 /
已故“紅學”家吳世昌先生在其《紅樓探源》一書中,註意到《紅樓夢》第五十八回裏寫到一位老太妃薨後,“凡誥命等皆入朝隨班,按爵守製”,結果賈母及邢、王二夫人乃至尤氏、許氏(賈蓉續絃)等每天都要入朝隨祭,後來這位老太妃到離京來回需十來日的陵寢安靈,不僅賈母等女眷需去參與守靈,賈珍、賈璉、賈蓉等老少爺們也都隨去,很長時間不在家裏,賈府爲了好歹留個主子照應家裏,便報了個“尤氏產育”,協理寧、榮兩府事體;吳世昌先生經過一番分析,認爲曹雪芹本來是到這幾回要寫賈元春之死,後來卻把賈元春之死的情節推後,爲的是把現在我們所看到的賈母等回府前的種種情節安排進去,老太妃子虛烏有,是將賈元春“掉包”的結果,他認爲“把這位不知名的老太妃如此孟浪地闖入小說的主文,至少是太露斧鑿。” /
——紀念曹雪芹逝世240週年 /
賈府的丫頭,特別是一二等的丫頭,喫、穿、住、用方面遠勝那時代一般的農民與市民,每月還能領到月錢,這在《紅樓夢》中通過許多描寫一再地加以渲染,劉姥姥的驚歎、襲人母兄的感受、柳五兒的謀求進入怡紅院……都說明當穩那樣的奴纔是令人羨慕留戀的事,而攆出去,或年紀大了配小子,或百般謀求而竟無緣得入爲奴,則對於她們來說是最大的悲哀慘痛,金釧被攆後覺得羞恥難當斷絕前途便投井而死,晴雯雖然被不少論者譽爲最具反抗品格的女奴,在三十一回跟寶玉鬥嘴,寶玉曏晴雯道:“你也不用生氣,我也猜着你的心事了。我回太太去,你也大了,打發你出去好不好?”按說這不是給奴隸一個“脫離牢籠”的機會嗎?但身爲女奴的晴雯竟這樣地反抗:“爲什麼我出去?要嫌我,變着法兒打發我出去,也不能夠!”“我一頭碰死了也不出這個門兒!”後來晴雯恨墜兒偷平兒的蝦鬚鐲,就發狠作主立時將墜兒攆了出去,再後來她自己終於被王夫人咬牙切齒地以“狐狸精”的罪名攆出夭亡。“好不好拉出去配一個小子”(李嬤嬤語)對於賈府丫頭來說就是滅頂之災。如果說金釧的被攆,畢竟是她跟寶玉的那幾句儇薄的話讓養神的王夫人聽見了;墜兒確實是偷了東西;司棋引情人潛入園中苟合實在大膽;跟寶玉生日相衕的四兒被人告密說過“衕日生日就是夫妻”的“勾引”之語;芳官也真是率性無忌……但茜雪卻一點過錯也沒有,她的被攆,完全是寶玉偶然暴怒和賈母一貫威嚴的無辜犧牲品。 /
——爲紀念曹雪芹逝世240週年而作 /
《紅樓夢》第五十回,大觀園諸豔與寶玉的蘆雪庵聯詩,很少被人做深入研究。其實,這七十句聯詩,本系曹雪芹詠歎其自身經歷的長歌,他巧妙地將其嵌入於這部書中,既通過這一情節展示了那個時代貴族男女的文化時尚,也透過聯詩的場面深化了書中人物性格,當然,更重要的是,他將本人及家族的經歷投影於書中賈氏的命運,形成了一個悲愴悽惻的軌跡,而最終達於清醒的“懸崖撒手”——與那個社會的主流文化分道揚鑣。 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