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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宣廉潔,死乃知之!

範曄 · 南北朝 · 出自 《後漢書·酷吏列傳(節選)》

出處詩文

後漢書·酷吏列傳(節選) 範曄 南北朝

  董宣字少平,陳留圉人也。初爲司徒侯霸所闢,舉高第,累遷北海相。到官,以大姓公孫丹爲五官掾。丹新造居宅,而蔔工以爲當有死者,丹乃令其子殺道行人,置屍舍內,以塞其咎。宣知,即收丹父子殺之。丹宗族親黨三十餘人,操兵詣府,稱冤叫號。宣以丹前附王莽、慮交通海賊,乃悉收系劇獄,使門下書佐水丘岑盡殺之。青州以其多濫,奏宣考岑,宣坐徵詣廷尉。在獄,晨夜諷誦,無憂色。及當出刑,官屬具饌送之,宣乃厲色曰:“董宣生平未曾食人之食,況死乎!”升車而去。時,衕刑九人,次應及宣,光武馳使騶騎特原宣刑,且令還獄。遣使者詰宣多殺無辜,宣具以狀對,言水丘岑受臣旨意,罪不由之,願殺臣活岑。使者以聞,有詔左轉宣懷令,令青州勿案岑罪。岑官至司隸校尉。  後江夏有劇賊夏喜等寇亂郡境,以宣爲江夏太守。到界,移書曰:“朝廷以太守能禽奸賊,故辱斯任。今勒兵界首,檄到,幸思自安之宜。”喜等聞,懼,即歸降散。外戚陰氏爲郡都尉,宣輕慢之,坐免。  後特徵爲洛陽令。時湖陽公主蒼頭白日殺人,因匿主家,吏不能得。及主出行,而以奴驂乘,宣於夏門亭候之,乃駐車叩馬,以刀畫地,大言數主之失,叱奴下車,因格殺之。主即還宮訴帝,帝大怒,召宣,欲箠殺之。宣叩頭曰:“願乞一言而死。”帝曰:“欲何言?”宣曰:“陛下聖德中興,而從奴殺良人,將何以理天下乎?臣不須箠,請得自殺。”即以頭擊楹,流血被面。帝令小黃門持之,使宣叩頭謝主,宣不從,強使頓之,宣兩手據地,終不肯俯。主曰:“文叔爲白衣時,臧亡匿死,吏不敢至門。今爲天子,威不能行一令乎?”帝笑曰:“天子不與白衣衕。”因敕強項令出。賜錢三十萬,宣悉以班諸吏。由是搏擊豪強,莫不震慄。京師號爲“臥虎”。歌之曰:“枹鼓不鳴董少平。”  在縣五年。年七十四,卒於官。詔遣使者臨視,唯見佈被覆屍,妻子對哭,有大麥數斛、敝車一乘。帝傷之,曰:“董宣廉潔,死乃知之!”以宣嘗爲二千石,賜艾綬,葬以大夫禮。拜子併爲郎中,後官至齊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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